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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一:ETC S4 36° 含基本配備之總數為35,S4
26° 含基本配備之總數為60,S4
19° 之總數為30,另有S4
5° 鏡筒4個及S4
50° 鏡筒12個可供更換使用。
註二:ETC Source Four PAR有WFL、MFL、NSP、VNSP及Clear等五種鏡片各40個可更換。
註三:國產PAR 64燈泡有WFL、MFL、NSP、VNSP各30個可更換。
註四:每組包含:底座(60cm×45cm)一個及鐵管一支,鐵管有8尺×8,
12尺×8及100cm×8
可供選擇。
1.
租用上述器材,所需相關電纜線及配件,不另收費。
2.
本廳各項器材之租借僅限於本場地使用。
3.
本廳各項器材,其架設與裝置及使用後場地設備復原,皆由演出團體自行負責。
4.
需使用外接配電盤,其電源的接駁需由乙級電工執照人員操作配接。
5.
色紙和Gobo清單時有更動,請洽管理部技術組索取最新資料。
6.
本租用器材表得因更新而隨時修正,欲租用前請先洽管理部技術組索取最新資料。
7.
燈光器材的租借費用,詳租用管理辦法∼場地暨設備租金表 之收費標準內文。 |